开庭时什么时候说代理词,代理词开庭前还是开庭后准备

民事诉讼的《代理词》应于开庭后多久向法庭提供?

《代理词》是开庭后及时向法庭提供,一般都是出庭准备好的,如果需要调整或者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应当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代理词,也称代理意见,是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者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非正式文书。

开庭时什么时候说代理词,代理词开庭前还是开庭后准备

法律分析

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代理人在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后,庭后写就提交法院,以弥补庭审过程中自己发表意见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开庭了就可以提交;如果没有找律师,就自己写,自己交,最好在开庭后提交。如果是原告的话起诉的时候就由律师代写了,是被告的话法院的传票里会有提交时间的,只要委托了律师这个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只要接到法院的东西之后及时和你的律师联系就是了。代理词要是找了律师的话就是由律师交,开完庭就可以提交了。而既然是代理词,一般就是律师写的,按正常就是律师直接安排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代理词可以庭审结束后再提交吗

一般都是在庭後提交,在庭後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庭前准备的会与开庭时的调查有所出入,所以一般不会当庭提交。

代理律师庭后提交的代理词具备和答辩状一样的效力吗?

答辩状,是律师针对对方起诉或者上诉的诉求和事实与理由进行的辩解,提出自己的观点,一般在受到起诉状或者上诉状的15日应当提交,注意新民事诉讼法改为应当提交。不提交不影响开庭审理。提交了有利于法庭根据双方的观点总结争议焦点,法官可以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答辩状,律师和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观点。

而代理词,是律师根据庭审情况作的总结性发言,涉及程序、证据、适用法律等全部方面,可以当庭提交,但是,当庭提交就是没有经过庭审而事先写好的,不能保证律师能够预测到整个庭审的全部争议观点和证据,特别是对方的观点和意见,如果当庭宣读,我个人认为,作为律师这样是不负责任的。只有律师在庭后,根据庭审具体情况写的总结,那才可能全面反映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我一般会在法庭上口头发表代理词,然后向审判长提出,于几日内向法庭提交正式书面代理词。法庭肯定允许。当事人本人提交的类似意见,不能叫代理词,只能叫本人意见之类。

关于您说的,开庭之日是准备截止,一点都没有错,应必须是的,是我的证据、质证观点、法律观点全部准备完毕,也有一个书面的代理词,但是这个代理词有可能不完善,需要补充,庭后提交,并不违法,也不是不严肃,反而是律师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我庭前写好了,不管开庭情况就交上去,那才是不严肃,不负责任。

什么叫律师代理词是否需要交给法庭

律师代理词也称为律师代理意见,是代理律师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本案的证据,就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或证据应该如何认定、案件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意见。

代理词应该交给法庭,这样既可以让法官对律师的代理意见有更明确的认知,又可以弥补在庭审中所口头陈述的代理意见或法庭辩论意见的不足。

律师代理词庭审后几天交

律师代理词庭审后一到两天交。

一般情况下庭审结束后的几天内向法庭提交正式的代理词或者代理意见,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阐述本方的观点,以便法庭采纳本方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院闭庭后还可以提交代理意见吗?

可以的,律师代理词即代理意见很多都是开庭之后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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