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的,去当地的司法局问一下,一般都会告诉你的。另外,每一个县或者镇都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的,政府必需给一些困难的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希望可以帮到你!
洪树涌,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锦泰花园北区S35/2(市中级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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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在案件发生的六个月内受害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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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12-2501:58:08解答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