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来:第一道程序就是检查法律手续及进行体检,确认是否符合收监的条件。
具体来说:
(1)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
(2)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3)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综上所述,第一道程序就是进行身体检查。
新人进看守所一般要经历哪些
看守所,一个在地图上消失了的存在。
同在一片蓝天下,有那么一个小天地,风吹不进,雨刮不进,律师会见不能进。在全国疫情向好的情况下,各地公、检、法基本都已正常开展工作,但律师会见工作依然仅能通过视频。看守所里的生活不足为外人道;看守所的位置在地图软件上无法搜索,这似乎是一个从地图上消失了的存在。
本文内容来源于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以及从看守所释放的当事人的回忆,通过对嫌疑人口述的整理,还原看守所内的真实情况,让刑事辩护律师能够全面了解看守所,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内真实的羁押生活,以期对刑辩律师的工作有所启发。
一、入所
在去医院体检之后,嫌疑人将被送往看守所。
到达看守所的接待室,公安办案人员与看守所人员开始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入所登记、填写个人信息、按手印、录指纹、量身高、测体重、拍照片;留下家属的联系方式;说明因涉嫌什么罪名被拘留等。自此,留下了该人的指纹及DNA信息。
检查:将全身衣服脱掉,检查身上是否有纹身、是否有明显疤痕;检查是否有不允许带进看守所的物件,比如鞋带、皮带、钱需交给公安办案人员,由办案人员带回派出所,通知家人去取或者交给管教;穿皮鞋的,要将鞋子底部的钢板抽出。
分发生活用品:分发一件囚服、一双拖鞋/棉鞋、一个塑料小凳子,两个一大一小的蓝色塑料箱,小箱子里装一块香皂、一卷卫生纸、一条毛巾、一支牙刷和一管牙膏,大箱子里装一床被褥。其他看守所分发的东西大同小异。
分配到过渡监室:刚进入看守所的人员,会被先安排在过渡监室,在过渡监室过渡六七天,缓解一下刚进去的情绪;然后再根据犯罪情况、案件性质、嫌疑人身体情况等重新分监室。过渡监室不用干活,闲暇时间打坐(盘腿坐在自己的床上,面朝墙,面壁思过);其他监室一般需要干手工活,具体也看不同的看守所规定。另外,律师或者懂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一般会关在已决犯(已判决,准备送押的)的监室,以防其可能会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指导。
登记室到过渡监室:进入监室的路上一般会途径其他监室,其他监室关押的人员出于新鲜无聊,像看电影一样在窗户边不断打量,并向新入监室的人员打招呼,若遇到认识的人还会询问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
到达监室门口:管教开门时,需双手抱头面向墙蹲下,待管教打开监室门后会让站起来;每次进出监室都要打报告,并喊出自己囚服上的编号,管教准许进入之后,要说“谢谢上级(各地称呼不同)”。若跟管教熟悉认识,管教此时便会跟该监室“大头”(“狱霸”)打招呼,让多照顾,“大头”自然不敢怠慢,甚至会给予特殊照顾;管教也会帮忙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当然,更多年轻嫌疑人的选择是不告诉父母。在那里,与管教熟悉,的确有很大的便利。
进入监室:进入监室的第一件事,一般是“大头”或其他人员询问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简称“开庭”),并对案子的刑期进行预判。普遍的认知是,如果因为打架斗殴进去的并不丢人,特别是年轻人,年轻人就“应该”打架……监室里的人,更关心的是打架斗殴的双方哪一方胜了,若是胜利的一方,说起来也是以此为荣,监室里听的人更是赞不绝口。比如,“一方人多,一方人少,人少的一方胜出,当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而对方目前已确定死了一人,一个在重症监护室(已开颅),能不能保命暂时不知道,剩余其他人没有一个人没挨过揍的,但都是不同程度……”而因强奸等涉嫌性犯罪或者违背传统道德犯罪的嫌疑人,在监室内的地位普遍低下,会被其他嫌疑人看不起,受到欺负也是常事。
第二件事可能就是学习监规,监规被要求牢记。
二、监室内的布局
若干年前,甚至于现在,也有部分看守所依然是大通铺,靠窗的位置一般是“大头”的床铺。近些年,看守所内部升级改造,逐渐转变为单人单床或者部分单人单床模式,比如2018年的某县级看守所内部构造如下。
监室大小大约有20多平方米,监室门的两侧墙面上各有一扇窗户,窗户里外有两层防护网,在进入监室门的上方有一台壁挂式的电视,门右侧窗台下面距地面约40公分位置的墙上有个水龙头,可以随时打热水喝,冲着监室门是屋里的走廊,走廊左边和右边都是单独的床铺,左边床铺依次为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右边则为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5、7、9号和6、8、10号床铺是连接在一起的。床的序号一般是监室内排行的象征,老大一般在1号床,老二一般在2号床……与11号床铺有半截墙相隔的是厕所,与12号床铺有半截墙相隔的是洗刷间,可以洗漱、洗澡、洗衣服;厕所和洗刷间之间有道门,是每天去放风的出口。另外,在6、8、10号床铺的墙上面,挂着一大块刊版,刊版上印着看守所的监规。
三、看守所里的24小时
看守所里的生活作息相对有规律,监室里没有表,大概时间一般是根据阳光照射进监室的角度来判断推算或询问管教,不同看守所时间安排有所不同,但大同小异。
6:00,起床收拾被褥(叠成方块),洗脸刷牙(看守所的牙刷,短的,只有一个毛刷头,后面的杆是空心的,手指头插进去带动着牙刷);
6:30,管教查监室、吃早饭(有的看守所先吃饭后查监)、收拾卫生(跪在地上,用手拿着旧衣服拖地);
7:00,排队读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监规);
7:30,打坐、做手工(有的看守所或监室不做手工)等;
9:00~10:00,放风半小时左右,做广播体操;
11:30,吃午饭、收拾卫生、擦地;
12:30~14:00,午休;
14:00,打坐、做手工等;
15:00~16:00,放风半小时左右,做广播体操;
16:30,吃晚饭、收拾卫生、擦地;
19:00,周一至周五看新闻联播;
19:30,固定频道看电视剧,有的看守所仅周六周天允许看;
19:30,可以轮流开始洗澡;
21:30,睡觉;值班管教在值班室用声控向每个监室喊话。睡觉期间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新人进看守所一般要经历哪些?刚进去时因为被警察逮捕,正在公司抽完烟准备下楼吃午饭,可能因为我身高178,侦察兵退伍,抓我的时候走7/8个人,按的死死的,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大事呢,接下来就是JC套路式的询问,一般都是:你最好自己说,争取宽大处理等等……吃瓜群众自己想想该怎么说,后来进去后号子里的人说坦白从宽,JY坐穿是有道理的。
做笔录:
一般刚开始不会做笔录的,中午11.30被抓,到了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吧,正是困得时候给你上思想教育课,不是故意抹黑JC的形象,当时没说我的罪名,直接问我你把你老板的事情都说出来吧,我当时就蒙了,老板能有什么事,这是我个人行为,JC围绕这个问题问了我2个小时左右,各种TL,当时就烦了,期间各种套路你们自行脑补,提醒大家一下被请去喝茶一定要看好笔录,不对的要改,不要稀里糊涂按手印,签字!!!!第一天做一份笔录,因为在异地,第二天给我看了个刑事拘留通知书,把我带回山东,回到当地公安局刑警队又签字按了手印,之前一样的程序,(你们可能要问怎么去的,我是大巴车,有高铁飞机过去的,戴不戴不锈钢手镯?,基本上99.99%都戴,憋不住去了服务区上厕所,有个可能是合同工就叫精神小伙吧,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出风头,精神小伙拉着我的不锈钢手镯连接的地方,走的很快,往人多的地方走,昂首挺胸,不给带口罩啥的,一路上有好多拿手机拍照的,奶奶的,一想到这就感觉这辈子都完了,爸妈,老婆,孩子,长辈!……………………算了接着说:期间有个当过兵的就叫他老班长吧,比我早去部队两年一路上开导我很多,给我烟抽,买吃的,瞬间让我感觉世界上好人还是多的,基本上我一路都是在睡觉没心思看风景,老班长说你看看到了泰山了,我瞟了一眼接着睡了,一路晃晃悠悠的到了山东)
进过过渡号:
去了刑警队就是尿检,看看有没有吸毒,还有十个手指头的指纹都要录入系统,拿着牌子拍照,有点像美国犯罪片的感觉,到了看守所晚上10.30左右一起的还有两个女的,一般看守所都是远离市区在偏远的市郊,附近都有高速路出入口可能是为了方便,入所时都会有免费的体检,心电图,B超,血液,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一丝不挂穿上看守所特制的带黑白条纹的衣服,上面有编码,基本上都不会给换洗的,自行脑补吧,发脸盆、毛巾(就是像洗碗布大小的,以防当绳子用)、牙刷(没有把的有个洞食指可以插进去,也是防止被当利器用)、牙膏酒店版的、香皂拉芳经典款、一卷卫生纸、老北京布鞋,一床被子和褥子,一个塑料小板凳,一般进去都要现在过渡号子待上一个礼拜期间,刚进去时,由于没有睡好,倒头就睡,被子和褥子的味道不用想象,没有枕头,棉衣和裤子脱下来当枕头,不关灯,睡觉时有两个人值班防止自杀和继续犯罪,轮流值班每个班2小时,晚上10点到凌晨6点,第二天起床就是念弟子规,互相问什么罪进来的,杀人犯、入室盗窃、强奸、开网络赌场的、吸毒、打架、诈骗、抢劫、组织卖淫的,总之什么人都有,就是大杂烩,大部分都是2、3进宫,有的18岁到40岁坐了15年的牢比比皆是。
律师会见
基本上不是重大案件或者涉黑都可以会见,老婆托律师来问我有什么事情没有办,共会见了5次,给我充的钱可以在里面买点货,泡面、火腿、榨菜、酱、饼干、豆奶粉,不比火车上便宜,不然只能吃水煮白菜和馒头,一天5个馒头,早上玉米面粥,比白开水好点,中午晚上水煮菜,好像听说有人投诉后来限制消费了,每个月500,块,有的吃和没得吃就是两种生活。
确定批捕
看守所里面关押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犯罪嫌疑人,另一种是余刑不到3个月的犯人,一般超过37天没啥事的就会被取保获得自由,我就是这样不幸的,扫黑除恶形式严,37天之后被顺利转正,接下来就是等流程,一般30-37天之内检察院审查批捕,确定犯罪了,后续要起诉的会通知办案部门逮捕,然后办案部门再补充侦查线索2个月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之内审查完毕,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就是97天左右,然后法院一般会在3个月之内审理完毕,这就是187天,半年过去了,这是正常的程序,如果复杂的案件检察院、法院可以退回或者延期,有的折腾2/3年还没与个结果,这是最熬人的。
在没有审判之前是见不到家人的,有的大佬3年没跟家里人见过面,哎,其中滋味,所以奉劝大家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
老号:
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就被下到老号,比较规律,心态也调整好了,现在的看守所还是比较文明的,24小时JC都会看着监控,欺压凌辱的不存在的,监室内还有紧急呼叫器,一般不会有人找事,有想不开的就是手镯和脚链伺候半个月,老老实实的,至于能不能抽烟?肯定不行!绿色健康的生活嘛,三高、咽炎、啤酒肚都能治,没事拿胶水粘一朵漂亮的纸花,还是不错的,星期六星期天还可以跟室友下下棋,打打牌,最主要的事就像窃.格瓦拉说的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被抓进看守所需要哪些过程进看守所的第一到程进看守所都是刑拘要判刑,抓进看守所要劳动,不会让你白吃饭的。嫌疑人送到看守所要受很多罪,先脱光了全身检查,衣裤一件件仔细检查,犯人身体检查,包括扒开肛门检查有没有违禁品,体检,留指纹,登记,剃光头,穿犯人囚服,盘腿坐板背监规,强制劳动,做不到的挨打,经常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有时任务多加班到凌晨,天天吃不饱。
一顿加餐看你花钱多少不等,一般几十元。
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铺,30多犯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吃饭劳动拉屎放屁都在里面汗臭气味难闻。违反监规犯错会戴着手铐脚镣关禁闭,挨打,犯人犯错违反监规会受罚,犯人每天上厕所都要喊报告,批准了才能去。每个犯人大便只有几分钟不能超时。吃饭只能蹲在地上吃,时间只有5分钟,见到管教要抱头蹲下,低人一等。条件非常差。
关押几个月要接受多次审讯,还要戴手铐脚镣拉倒外面指认犯罪现场,审讯的时候要抱头蹲在地上被戴着手铐去审讯室,还要把手脚牢牢铐在审讯椅上连续几个小时审讯。
在37天之内被检察院批捕了就要关押几个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后送到监狱服刑。
犯人每天必须完成任务,人人都拼命干活。
刚进监狱有哪些流程?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以及结案登记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罪犯收监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
《监狱法》第十六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
罪犯收押手续
看守所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的当日,为收押罪犯办理的手续,包括填写收押登记表,载明罪犯基本情况、收押日期等,并由民警签字后,将罪犯转入罪犯监区或者监室。
2008年2月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罪犯收押手续时应当建立罪犯档案。罪犯档案一人一档,分为正档和副档。正档包括收押凭证、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监狱法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罪犯收押手续
第一天进看守所流程1、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2、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3、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4、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
6、对于男性人犯与女性人犯、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应当分别关押。对初犯与累犯,有条件的也应当分别关押。
7、需要单独关押的人犯,由办案机关提出,并报告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行。
8、人犯入所后应当拍摄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归入人犯档案。
9、看守所人犯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押凭证、《收押人犯登记表》、照片及底片、《人犯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换押证》、羁押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情况记录、出所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